董事长陈希:员工是企业的基础,我们要加大对员工的劳动保障力度,积极创建和谐企业;
员工代表:修订后的协议更加具体明确,我们在企业更有家的感觉;
为维护和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更好地发挥女职工在企业经济建设中的作用,促进女职工与企业共同发展,深圳市超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工会在原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与企业代表充分协商并达成共识,于日前与企业代表共同签署了《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协议》。
深圳市超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希、总经理助理张小山、采购部经理王晓霞在广泛征求员工意见的基础上,企业代表与员工代表于2008年10月7日组织讨论,着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民主磋商,并结合企业发展实际,签定《深圳市超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协议》,由员工首席代表工会主席陈丹霞代表全公司全体员工与企业方代表共同签署。
该协议就女职工的三期保护、生育待遇等方面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使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条款在实施过程中更加具体化、明确化、契约化,受到了女职工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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