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孚维权”看中国品牌的进步与局限(一)
改革开放之前,金银财宝被我们视为有形之产,其心态是非吾之所有,一分一毫莫取。但文章的署名,词曲的改编,不过是游戏之作,只要作品可以流传,署谁的名是无所谓的事。所以现在许多传世的文学作品是无名士假托名人所作,虽然是伪作,但质量很高,同样很有价值。这里只有对作品价值的追求,毫无功利色彩。
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世贸的加入,国际经济的互动加强,这种意识形态几乎被全部颠覆。在国家刚刚开始推行《商标法》的时候,我们经常会看到这样一种形象,执法人员查处假冒名牌的小贩时,这些人很不理解,“我们不偷不抢,所有材料用的都是自己的,只不过是用了一下别人的名称,怎么就算犯法了?”没有意识到无形资产是有价值,是受法律保护。但这个现代市场经济的定律很快就被中国人掌握了。商标抢注,这个无本万利的经济行为成为了众多人热衷的行为。

